第12章

第12章

番外 愛


01


在澳門的時候,李盼看過一本書。上面說:我一直希望得到很多的愛,如果沒有愛,很多的錢也是好的。如果兩者都沒有,我還有健康。


李盼笑了:如果都沒有,這個人該算什麼呢?


太多年了,李盼像牲口一樣地活著。她曾經很愛爸爸,也很愛媽媽。甚至,很愛那個小弟弟。可事實證明,他們沒有撇下一點點的愛與尊重給她。一點也沒有。


人們常說,世上除了父母,再沒有人會真心地愛你。那如果父母也不愛你呢?


那這個人就不配被愛了。李盼想。


02


李盼年紀輕輕已經過了會做夢的年歲。言情小說是給多愁善感的人看的,而李盼活了二十年,還在學習怎麼做「人」,怎麼把自己看作一個值得活著的人。


她在紙醉金迷的大都市裡苟延殘喘,迷茫地看著來來往往的人。


不懷好意的人對她說:「去做小姐,來錢快。你年輕,就該幹這行。」


李盼搖了搖頭。


為了掙錢,她跟著疊碼仔來到了賭場。她穿著緊身的旗袍,給一群群賭客們發牌。


在這裡她第一次見識了瘋狂,見到了那麼多她想都不敢想的數額,彈指間就被闊佬們輸了出去。


贏了錢的人們一擲千金,花天酒地。李盼隻漠然地整理著籌碼,她在這裡工作,行屍走肉一般活著。


直到那天,姓馬的客人問她:「你願不願意跟著我幹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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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盼愣了愣。客人開出了很高的工資,她沒多想,跟著去了。


03


李盼是去做會計的。馬哥說,李盼做荷官,算數很快,反應也及時。他就是看中了她這一點,才把她挖過來的。


還有一點他其實沒說。李盼也知道,因為她生得好看。馬哥撈她出來,其實有一點英雄救美的意思在的。但在東南亞這塊土地上,馬哥身邊的女人很多,掩蓋了她的存在。


馬哥到底是做什麼的,李盼並不知道。他不經營詐騙園區,也不賣白粉。但他手下有人,還和一些軍閥關系很好。當然,也會有一些勢力和他關系不好。


在一場火並裡,李盼替馬哥擋了一槍。等她昏迷了十天醒來之後,馬哥告訴她,不會讓她手上沾髒東西。


他的確說到做到。李盼跟著馬哥做會計,不多說,也不多問。


但環境改變人的氣質,曾經的好學生李盼不見了,回國的,是個燙發的大姐頭。


李盼在澳門替馬哥管 KTV。她在那裡認識了一個叫作張欣的女人,她熟悉的口音激起了李盼的回憶。


後來這個女人將自己賭上了絕路,李盼知道,自己該回家了。


但要實施這個計劃,需要一個孩子。


那個她努力遺忘,卻總在夢裡來見她的孩子。


04


李盼悄悄地探訪了一遍曾經的家人。


昔日將她當作牲口的父母和弟弟如今依舊將她當作牲口,親情,不屬於她這個女孩兒。


她順路去看了看那個孩子,李盼知道她被賣了,在那家,她應該過得不好。


果然過得不好。李盼看著衣著單薄的女孩,在湿冷的晨霧中,她哆嗦著,出來倒尿桶。


李盼是想掐死這個孩子的。夢裡,李盼一次一次下手,又一次次被孩子的哭聲驚醒。


她為什麼那樣頑強地活下去?


我已經替你體驗過一遍了,這個世界是地獄,李盼想。你為什麼要投胎到我的肚子裡?為什麼要來害我?


孩子向她走過來了。


「你知道我是誰嗎?」李盼問。


孩子說知道。她喊李盼媽。


媽。這個字戳痛了李盼。她喊了十八年的媽,用最無情的手段對待她。


媽不是個好詞,李盼想對她說,要不是你出生的時候我幻聽你喊媽,你早就死了,也不用活著遭罪。


但她不得不承認自己是軟弱的。就因為這一聲媽,她把孩子領走了。


05


李盼在縣裡開足浴店,這是她做慣了的生意。


她選擇盤下這家幾乎快要破產的店。


店主是個年輕女人,離婚,帶個女兒。她說婆家上下都欺侮她,不得已離婚出來自己謀生。現在已經走投無路了。


觸動李盼的是那個女人和女兒在一起的樣子。


她看到女孩問媽媽,可以買一個小兔子玩偶嗎?女人背過身去,有些愧疚地拿出來一個自己做的玩偶說:「媽媽現在買不起,你先玩這個好嗎?等媽有錢了,給你買十個。」


李盼有些恍惚。錢不錢的無所謂,有這份愛就夠了。但哪怕是一隻小兔子的愛,李盼也沒有得到過。


這孩子真幸運啊,她想。她有個好媽媽。


李盼知道自己不是個好媽媽。被她領回來的孩子,連個名字都沒有。孩子長得像她,卻也像那個畜生。


李盼對此感到很抱歉。她知道自己不愛這個孩子,天然的,不愛。


06


雖然不愛,但李盼還是充分享受了做家長的權威。


這個孩子太奇怪了,讓她做什麼就做什麼,不會頂嘴,最多就是一個勁地問問題。


這和吩咐別人做事不一樣。別人總有他的考量,但這個孩子,滿眼裡隻有信任。清澈的愚蠢。


不能就因為我是你媽,就覺得我不會害你了吧?


李盼總覺得荒謬。在她心裡,依然覺得孩子是那些人惡意的延伸,是對她苦難的嘲諷。盡管她心裡明明知道,這孩子是無辜的,她什麼都沒做。


李盼讓孩子自己去找李家寶。這話說完她就有些後悔了,大人的事兒不該讓孩子插手,李家寶不是好人,而孩子才八歲。


但孩子毫不猶豫地去了。回來的時候,滿身擦傷,眼裡憋著淚水不敢落下。


那一刻李盼承認自己有一瞬的悔恨。她以為傷是李家寶打的,她以為孩子會哭,會怨她,會不再聽她的話。


但沒有。她也隻是個受傷了卻不敢哭出聲來的孩子,跟李盼小時候一模一樣。


這孩子是為了幫助李家寶的未婚妻而挨打的。她怎麼和生她的父母一點都不一樣?


也許惡意的延伸並不一定還是惡意,李盼想。她對這個孩子有些刮目相看了。


07


孩子比她想象的能幹得多。


這些年的復仇旅途裡,這孩子給了她難以想象的協助。她不知用了什麼法子拍到的工廠照片,雖然模糊,但成了後來舉報的直接證據之一。


李盼也在學著做一個母親。她從網上學著,在孩子生日那天買來蛋糕,想給她一個驚喜。


好吧,孩子哭了。她本來想讓孩子笑的。


李盼第一次打心眼兒裡覺得有些對不起孩子。


她把孩子領回來,沒給她起名字,也沒有上戶口,就像養個小貓小狗一樣。孩子快十歲了,也沒有讀過書。但孩子跟在她身邊,相當懂事省心。她幾乎從來不開口要什麼,李盼怎麼對她,她就怎麼活。


孩子從小跟李盼一樣受過虐待,她也隻是個想被母親愛著的孩子。


跟她一樣。


李盼開始想補償孩子。反正這孩子也是要一直帶在她身邊的,等報仇的事兒了了,她就帶孩子遠走高飛,送她去上學。反正有的是時間。


她這樣想著,然後聽說孩子被付元韜綁架了。


08


其實接到電話的時候,李盼是不怎麼慌的。


她已經打點好了,警察鎖定了付元韜的位置,已經到了倉庫附近,很快就會救人。至於她自己,傻子才會親自過去。


但她有一點擔心,還有一點......自己都說不上來的心疼。


一會兒孩子一定會哭著求她救救自己,付元韜會在一邊虐待她,傷害孩子。她該怎麼解釋自己不會過去?


李盼沒有想過其他可能。那麼小的孩子因為自己被綁在倉庫裡,怕都怕死了。


她有些愧疚,有點不敢面對孩子。


她接通電話,看到了孩子。在視頻對面,孩子臉上有被掌摑的傷痕,她滿臉是淚,明明已經害怕得不行了。


然而她說:「媽媽,他們會殺了你的!千萬不要過來!」


李盼愣住了。她手裡的煙掉了下去,而她毫無知覺。


孩子被付元韜打倒在地,像一隻小鹌鹑。最後的畫面裡,她看到孩子憤怒地咒罵那個男人,為了她。


為什麼?


李盼想不明白。為什麼不讓她過去?明明付元韜說,她不去就會殺了孩子。為什麼這麼勇敢?她明明才十歲,為什麼?


明明她是如此差勁的母親啊!明明她自己,都不確定是否愛她......


李盼突然瘋了一樣朝倉庫趕去。煙撒了一地,被她奔跑的腳步碾進土裡。


她飛撲著奔到倉庫附近,飛奔過警戒線。


正在布置人手的武警攔住了她,剛要說話,李盼就跪下了:


「我的女兒在裡面!!再不去救她,她就死了!」


警察牢牢抓住她:「家屬冷靜!我們正在執行營救任務,請你少安毋躁!」


怎麼可能冷靜?李盼冷靜了半輩子,現在卻無論如何冷靜不下來。


那個挽著她手臂的孩子,那個會撒嬌抱著她的腰的孩子......她可能再也不會拉著她的手了。


那一瞬間,她突然明白了:不是孩子需要她,是她需要孩子。


09


孩子被救了出來,進了 ICU。


李盼站在走廊裡等了幾天。這期間她感覺身體都不是自己的,孩子在病房昏迷,她的靈魂在外面飄。


醫生喊她的時候,她感覺站都站不穩了。還好,醫生說孩子醒了,生命體徵平穩。


「再觀察幾天就能轉普通病房了。」醫生告訴她。


李盼蹲在牆角。她感到自己汗如雨下,仿佛這幾天的擔驚受怕,都一瞬間流淌了出來,那是一種一瞬間的脫力。


周身仿佛有千斤重,讓她難以承受。李盼想抽根煙,但這裡是醫院。她決定出去走走。


李盼來到了護城河邊上的廣場。晚風吹拂,孩子們在歡聲笑語地追跑著,老人在散步,退休的阿姨們在跳廣場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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